“内卷式”竞争是一种低价、低质、低水平竞争,微观上侵蚀企业利润空间、抑制创新活力,中观上破坏产业发展生态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,宏观上扭曲资源配置、增加经济运行风险。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提出,健全产能监测预警机制,采取规划引导、产能调控、价格治理、行业自律等措施,综合整治“内卷式”竞争。这不仅是规范市场行为、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,更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。
“内卷式”竞争的外在表现形式多样,既有价格层面的恶性比拼,也有产业链供应链领域的无序内耗,其本质都是低水平、同质化、非创新性的竞争,属于零和博弈甚至负和博弈,突出表现为竞争模式趋同、竞争手段单一、发展路径固化等。这种现象的形成并非偶然,而是需求、技术、市场结构等客观因素叠加企业经营、政府行为、制度供给等深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。
从直接原因看,部分传统产业需求趋于饱和,钢铁、建材等行业产能过剩压力持续存在;新能源汽车、光伏等新兴产业虽然前景广阔,但过去一段时间需求增长速度不及供给扩张速度,阶段性供需错配加剧市场竞争强度。同时,一些行业技术跃迁遭遇瓶颈,前沿技术短期内尚不具备规模化商用条件,企业难以依靠技术、工艺、性能等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,转而依赖低价策略争抢客户,进一步强化“内卷”态势。此外,部分新兴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,市场份额分散、竞争格局尚未定型,头部企业急于通过降价扩产抢占市场,其他企业被迫跟风,陷入轮番降价与产能盲目扩张的恶性循环。
从深层症结看,激烈竞争不断挤压盈利空间,企业开展高投入、长周期、高风险创新活动的动力不足,经营决策趋于短期化,不少企业选择以价换量、重规模轻品质,忽视技术研发与品牌建设等长期发展能力。部分地方仍存在不当干预行为,盲目引导热门产业扩产增量,让原本能力不足的企业进入了市场、原本经营不善的企业未能出清,扭曲了资源配置与价格信号。质量监管、价格监管的效能有待提升,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,部分企业出于自身短期利益考量,作出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和行业健康发展的不当决策。
目前,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“内卷式”竞争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。部分行业产能利用水平有所回升,存量产能整合与落后产能退出步伐加快;重点产品价格企稳,2026年以来新能源汽车成交均价明显回升,价格信号扭曲问题得到缓解;企业竞争理念开始积极转变,行业竞争逐步由低价比拼转向技术、品质、服务综合比拼;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纵深推进,营商环境不断优化。
综合整治“内卷式”竞争是一项系统工程,不可能一蹴而就,应当清醒认识到,当前仍面临不少难题。如,价格质量乱象隐蔽性强、监管难度大,企业违法成本偏低、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;产能整合受地方利益、人员安置等多重因素制约;知识产权保护仍不充分、企业维权成本高;等等。解决这些问题既涉及经营主体行为规范,也关乎体制机制完善。必须坚持标本兼治、系统施治,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抓手,聚焦难点堵点,不断完善治理举措,久久为功,推动产业向新向优发展。
一是加强法治化市场监管。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,建立与违法收益挂钩的罚款机制,对屡罚屡犯企业实施高额处罚与跨部门联合惩戒,对涉及安全的产品要重点把关,强化行刑衔接,提高违法成本。强化重点行业质量标准刚性约束,加快标准迭代升级、补齐标准短板,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检,整治质量低劣等乱象,以严格监管规范行业竞争秩序。
二是建立健全产能退出机制。高效盘活存量资产,建立资产处置平台,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升级与并购重组,对无法挽救且不具重整价值的“僵尸企业”,依法推动及时出清。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与再就业工作,为去产能企业职工提供转岗培训、创业扶持与过渡期补贴。强化区域协同,健全跨区域协调机制,明确各地产业定位,通过统一标准、数据互通与产能调配,促进落后产能淘汰、杜绝重复建设。
三是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。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,依托数字技术开展专项执法,对新型侵权、跨区域侵权行为快速溯源取证,推行联动办案机制。降低企业维权成本,简化知识产权维权流程,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,拓宽创新企业融资渠道。完善成果转化激励,优化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,发挥好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作用,对关键核心技术适当延长专利保护期限。
四是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。优化考核“指挥棒”,加大创新驱动、民生改善、产业升级等指标权重,引导地方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强化监督问责,纠正招商引资中违法违规的做法,遏制恶性竞争行为。进一步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,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,定期排查并清理各类隐性壁垒与歧视性政策,畅通社会监督与投诉举报渠道,定期曝光典型案例。完善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,从严整治违规补贴、干预招投标等行为,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。
五是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。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早、投小、投长期、投硬科技的示范引领作用,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,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。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各类创新资源要素,促进大中小企业创新链、产业链、供应链、数据链、资金链、服务链、人才链全面融通。弘扬公平竞争理念,鼓励企业通过差异化竞争、品质化提升,开拓增量的蓝海,引导企业从“拼价格”转向“拼价值”,从“拼消耗”转向“拼创新”。
(本文来源:经济日报 作者: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决策咨询部 李子文 卢伟)
(责任编辑:臧梦雅)